夏威夷扩大影视税收抵免,提升制作激励并增加本地雇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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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香山 — 州长乔什·格林于周一签署了参议院第2580号法案(第185号法案),扩大夏威夷的电影、数字媒体和影视制作所得税抵免,将每个项目的激励措施提高到2000万美元,并将大型项目的年度上限设定为6000万美元,同时增加了新的本地雇佣激励措施。
本周,官员和工会代表表示,该措施旨在留住制作公司,增加当地就业,并推动酒店、餐饮、剧组和小企业支出;该法律还为达到80%本地雇佣门槛的制作公司创造了5%的额外奖励,州长称此举使本州与现代制作标准保持一致。
Timeline
- 1. 1997年:夏威夷州设立了电影、数字媒体和影视制作所得税抵免(第107号法案)。
- 2. 2010年代至2020年代:多部主要影视制作项目为寻求更优惠的激励措施而离开夏威夷。
- 3. 过去三年:立法者和电影行业倡导者推动提高上限并扩大本地雇佣激励措施。
- 4. 周一:州长 Josh Green 在檀香山签署了参议院法案2580(第185号法案)成为法律。
- 5. 签署后:该法案将每部影片的激励上限提高至2000万美元,设定了6000万美元的总上限,并增加了5%的本地雇佣奖金。
Sourc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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